張貼日期: 2023-07-11 12:53:08 點閱:762
彰化縣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-校內收件相關事宜公告
一、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,敬請參閱。
二、學校統一收件相關規定如下:
1.收件時間:112.09.04(星期一)至112.09.21(星期四)中午12:00止,逾時不再受理收件。
2.收件地點:學務處芳玉老師。
3.繳件作品請填妥1張報名表〈務必填寫參賽類組〉,以迴紋針夾在作品正面右上方,不需張貼,以供辨識即可。
4.校內報名參賽件數若超過主辦單位規定各類組送件件數上限,將採行校內初選機制由專業教師遴選規定件數後送件參賽。
5.經校內遴選各組規定件數參賽作品,由學校承辦老師上網填報並列印正式報名表,請作者及指導老師簽名後,由學校承辦老師張貼於作品背面指定位置。
三、校內初選相關規定及說明
1.同一類組,每人至多繳交1件作品;每人至多參加二類。
2.若有指導老師,務必填「就學學校老師(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、代理指導教師)」,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「無」。
3.無法代表學校參賽之作品,由學務處統一將作品退還給同學,並於學校網站公告退件時間及感謝參賽等說明。
4.退件作品無法逐一說明優劣,僅提供詢問相關競賽規定。
四、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芳玉老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