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教育部有關「2020總統教育奬」遴選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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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輔導組長
張貼日期: 2019-12-19 23:03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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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依據本府108年11月26日府教特字第1080419436號函及教育部108年12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47511A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請貴校踴躍推薦「能以順處逆,發揮人性積極面,力爭上游,出類拔萃,具表率作用」之學生參加「2020總統教育獎」本縣初審遴選活動。 |
三、 |
推薦對象: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8學年度在學學生。 |
四、 |
推薦條件:受推薦人於逆境中,仍能奮發向上、樂觀進取,並具下列條件之一: |
(一) |
發揮服務奉獻、孝行表現、友愛行為、體恤他人等情懷,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,足堪楷模者。 |
(二) |
語言、藝術、薪傳技藝、技能、科學、科技、資訊、體育、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,具有特殊才能,出類拔萃者。 |
五、 |
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,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: |
(三) |
2020總統教育獎各校(單位)推薦檢核表(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)。 |
六、 |
「2020總統教育獎」推薦組別為大專、高中、國中及國小等4組,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,各校一律採取網路(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)及書面推薦報名(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),其中,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(含推薦檢核表)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;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,不予審查,視同資料不全,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。 |
七、 |
為鼓勵各校踴躍薦送符合資格學生遴選,本府將核發送件學校承辦人員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乙紙,作為嘉勉,並為鼓勵受薦送之優秀學生持續努力,將頒發獎狀乙紙,以資鼓勵;如薦送教育部複審學生榮獲獎本獎項,則專案簽辦承辦、指導教師等人員敘獎作業,相關獎勵作業於教育部公布得獎名單後辦理。 |
八、 |
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「2020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」辦理。 |
九、 |
本案倘有相關疑問,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(http://www.tssh.cyc.edu.tw)參考,或電洽該校圖書館張世宗主任,聯絡電話(05)3794180分機670。 |
十、 |
檢附「2020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」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