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2-24 11:52:03 點閱:1218
一、旨揭選舉訂於110年8月28日(星期六)舉行投票。
二、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待遇及獎勵略舉如下:
(一)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參加本所辦理之講習會半日,依據講習通知函,由其所屬機關給予公假,並發給新臺幣200元之交通費。
(二)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於投票日發給工作津貼,主任管理員新臺幣3,000元、主任監察員新臺幣2,500元、管理員新臺幣1,900元、監察員新臺幣1,700元、預備員新臺幣1,800元,並視公投案數調整工作津貼(如附件)。
(三)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於投開票日後得補假一天。
(四)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於當日工作認真負責、迅速確實無誤、圓滿達成任務者,另依規定辦理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