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3-12-26 09:19:56 點閱:359
主旨:
有關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,倘貴校有修正意見,請凝聚校內意見後於113年1月8日(星期一)下班前回傳修正意見調查表,若無則免填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
因應中央修正教師法相關條文,擬修正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,倘貴校有修正意見,請凝聚校內意見後填列本表,並於113年1月8日(星期一)下班前回傳核章後掃描檔及可供編輯之電子檔(共2個檔案)至Google表單(https://forms.gle/fBixSBkSsw4rqDdK8),本處將彙整各校意見後依法與教師團體召開團體協商會議;若貴校無修正意見,則免填。
二、
後續團體協商會議將請提供修正意見之學校遴派代表與會,共同參予討論。
三、
檢附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修正意見調查表(如附件)。
備註:如同仁有修正意見,請填列調查表並於113年1月3日下午4時前送本室彙辦,謝謝。